别指望自动续费自动整改

广州日报 2024年07月02日 夏振彬

  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提到,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理应如此”“期待”……网络上一片叫好。还有媒体的报道相当乐观:备受诟病的“自动续费”有大变化。“续费刺客”们莫非要痛改前非了?

  不宜过分乐观。记得《孟子》中的“不能”与“不为”之辩吧——“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主动填上自动续费的“坑”,其难度与“折枝”无异,可问题硬是久拖难解,是不能还是不为,答案一目了然。

  事实上,早在2021年5月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就已明确自动续费需在续费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醒;去年初工信部印发通知,强调不得默认勾选、强制捆绑开通,必须提供便捷的随时退订方式。三令五申,口诛笔伐,各App却佯装不知、岿然不动,摆出一副浑然不怕“开水烫”的淡定。可见,条例施行固然是利好,但也不能指望自动续费的套路闻风而“逃”、自动消失。

  徒法不足以自行。问题症结仍在一个“利”字。当前,从影视、音乐到阅读、网盘,会员充值都是重要的营收渠道。主动提醒,或将改变以免费、低价“圈粉”的玩法,更意味着巨额损失。商家自然能拖就拖,能躲则躲,先看看动静再说。这也提醒我们,一味地呼吁少点套路、多点真诚,太过轻飘飘——还是要在监管层面动真格、来硬的,让商家看到“动静”。也可定期发布“红黑榜”,让积极整改的App尝到甜头,让死性不改者感受到肉疼。       (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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