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成立城市轨道交通保护管理办公室

广州日报 2024年07月04日 李传智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传智)今年2月,佛山市地铁集团经佛山市政府同意,依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关授权事项,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进行公共区行政执法和保护区行政检查,特设立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管理办公室。昨日,记者从佛山市轨道交通局获悉,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管理办公室(下称轨道保护办)已于7月1日正式揭牌,这标志着佛山轨道交通保护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目前,佛山地铁3号线在建段、4号线一期仍在加快建设中。伴随佛山轨道交通网不断织网加密,轨道保护办作为市政府授权的执法机构,将做好佛山轨道交通规划、在建和运营线路的技术审查、线路巡查、监督检查、事件处理、公共区执法等工作。例如,外部单位需要在安全保护区内开展施工作业的,必须将外部项目作业技术方案报轨道保护办开展技术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按照报审的方案进行施工,在轨道保护区内违规作业影响轨道交通安全的,轨道保护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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