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姜永涛)记者从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从今年起,中山水稻种植补贴标准由每亩每造300元调整为600元,冬种马铃薯补贴标准由每亩250元提高至300元。该局最近修订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粮食直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今后将使用社保卡进行申报、发放粮食直补补贴,进一步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安全。
近年来,中山对粮食生产的扶持政策大幅提高,粮食直补补贴标准逐年提高,2023年水稻补贴标准由250元每亩每造提升至300元;2024年起,中山水稻种植补贴标准由每亩每造300元调整为600元,冬种马铃薯补贴标准由每亩250元提高至300元。
针对部分农户种植水稻、马铃薯存在田间管理差、单产严重低于正常水平、再生稻、禾虫稻等申请补贴情况,《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不得申报补贴的情形:在水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生产过程中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全部损失或水稻亩产低于250公斤(干重)、马铃薯亩产低于500公斤(鲜重)的粮田,如插后失管、征地填土、中途改种等。种植再生稻的,仅限头季稻可申报补贴。
《管理办法》明确了“先种后补,市、镇、村层层核实”的原则。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八条明确对水稻、马铃薯补贴面积和产量核实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流程。此外,中山市还提出使用社保卡进行申报、发放补贴的要求,进一步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