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渡车的乘车费和门票费差不多,甚至比门票还贵”“景区门票绑定摆渡车车票销售,想不坐都不行”……近期有读者反映,一些景区以创收为目的设置摆渡车,引起游客不满。(2月10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之下,推进景区门票减免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不少景区门票实现降价或者多年不涨价。但景区“乱收费”“高收费”依赖症等话题热度依然居高不下,诸如摆渡车等与核心游览体验紧密绑定的服务项目,更有价格不减反增之势。
依靠各类摆渡车花式“创收”,已然成了不少景区的惯常操作。不可否认,出于交通限流、景区保护等考量,景区提供摆渡车服务不乏必要性、合理性。但若收费虚高、不给游客充分选择权,游客难免会有受骗“挨宰”之感。有的景区本身面积不大,却把大门修得远远的,好给收费摆渡车制造“刚需”;有的景区摆渡车按段收费,中途下车就得重新买票,想多看几个景点,光车票钱就得掏近百元……一段时间以来,类似吐槽比比皆是。
摆渡车关系到游客对景区的初印象,也侧面反映出景区管理者的经营理念和服务态度。和“筑墙挡景”类同,一些景区频频拿摆渡车等收费项目做文章,折射的是急功近利的短视思维,暴露的是自身创新能力不足和创收模式僵化之困。
在文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趋势下,部分景区背靠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却仍在吃老本、搞“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老一套。这些简单粗暴的“二次创收模式”,既不注重游客体验,又缺乏文旅创新意识和能力,就算短时间能够创收圈钱,最终也会影响当地口碑、败坏“路人缘”。要知道,旅游产业涉及面广、产业链长,票务收入、摆渡车收益只是其中一环。从这个视角来论,摆脱票务依赖、转变发展思路,植根地域特色开发新玩法、新方式、新体验,以更高质量的旅游服务让游客心甘情愿掏钱,方为景区长远发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