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浙江在全省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后,近日,四川也宣布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中小学春秋假。本月,浙江和四川的中小学生均开始度过全省的第一个秋假。
早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就提出,地方政府可在放假总时长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安排中小学春假或秋假。如今,浙江和四川全省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小学春秋假正从“听上去很美”走向“真的很美”。
以往,家长对中小学放春秋假主要有三方面顾虑:一是担心影响孩子学习节奏,质疑“假期实效”;二是抱怨“无人看护”,变相增加家庭负担;三是忧虑部分家长将孩子送往校外培训机构。这些顾虑使得大部分地区长期以来对春秋假持观望态度。浙江、四川的实践,打破了这一僵局。
事实上,全省统筹推进、一致行动,是回应家长顾虑、落实春秋假制度的关键。
首先,放春秋假是在放假总时长不变的情况下,对学期安排进行弹性调整。省级统筹可避免因地区差异引发家长对学习进度的担忧。当然,全省统一放春秋假,并不是统一时间放假,而是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行错峰放假。例如浙江和四川把确定放假时间的权力交给地级市,这有利于不同地级市的学生、家长错峰旅行。
其次,放春秋假并非由学校组织活动,而是鼓励学生自主安排,尤其是与家长一起利用这段时间外出旅行。这需要同步推进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早在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中小学放春秋假,为职工休假提供了明确的时间窗口,也倒逼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政策衔接。比如,浙江有企业鼓励职工在孩子放秋假时休年假,并组建交流群分享育儿出游经验,便是良性互动的体现。
当然,部分学生(包括留守儿童)放春秋假,可能面临“无人看护”“无处可去”的问题。对此,解法有二。一是由学校组织公益性的研学旅行活动,由学生自愿参加,严禁强制或变相收费;二是由教育部门统筹资源,联合社区、街道开展公益托管服务,开放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组织志愿者开展兴趣活动,为学生提供安全有益的假期活动。
归根结底,中小学放春秋假旨在让学生在学校教育之外,获得更多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机会。因此,唯有持续推动“家校社协同”,为学生提供多元、有意义的假期体验,才能让每一个春秋假真正成为属于学生自己的成长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