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11月5日起上调

广州日报 2026年11月01日 李妍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妍 通讯员徐燕)11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

  一、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40元。

  二、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三、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和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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