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综合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复建房项目回迁(回购)选房公告

本文字数:442

尊敬的越秀南复建房项目被拆迁人:

  感谢大家对越秀南复建房项目的配合和支持,该项目已进入回迁(回购)选房阶段,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人:已签订越秀南复建房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私房和系统房被拆迁人,或前述被拆迁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受赠人、持有经公证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二、选房时间:2026年1月31日至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选房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号首层。

  四、选房人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相关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选房顺序证明等合法证明资料,按选房顺序依次到选房地址选定回迁(回购)房,并当场签订《确认选房声明书》。

  逾期未参加选房,相关权益不予保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由选房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土地开发中心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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