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6月1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州市转办第三十二批群众举报件43件(包括重点举报件1件),其中越秀区2件,海珠区6件,荔湾区2件,天河区5件,白云区6件,黄埔区3件,花都区2件,南沙区5件,从化区4件,增城区6件,市直部门4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举报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和市直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此外,截至6月1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广州市的第二十三批39件信访件中,已办结7件,阶段性办结18件,正在办理中14件。相关群众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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