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贾政、方晴
停车服务既是基础民生需求,也是重要的消费环境、营商环境。
为建立健全停车资源共享协调机制,充分挖掘既有停车资源潜力,不断改善市民出行环境,8月24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将有序推动广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自用且与办公场所分开管理的停车场向社会开放,且收取的停车费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标准。同时,鼓励、引导商业大厦、写字楼、医院等场所的停车场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真正把“沉睡”的车位盘活成流动的资源,用“绣花功夫”治理停车难题。
推动停车资源错时共享
《意见》以停车矛盾突出的居住社区、医院、学校等区域为重点,以挖掘利用闲置停车资源、提高停车场开放水平和使用效率为主要措施,以停车信息平台为技术支撑,通过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的方式推动各类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利用,缓解区域停车供需矛盾。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契约管理、自我约束”“数字赋能、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则,《意见》旨在实现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共治、社区参与的共享停车工作新格局,基本满足停车难区域停车需求,实现动静态交通协调发展的目标。
《意见》明确,加强“广州泊车”平台停车信息开放共享,鼓励停车信息服务经营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化供需匹配,推动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利用,真正做到“数字赋能、信息共享”。
《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本行业或监管领域的从业单位主动参与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的共享停车工作。各区政府要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具体组织做好停车资源摸底调查、开放共享及盘活利用等工作。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共享停车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积极参与、共建共享、文明停车、有偿使用等观念。
同时,《意见》要求各区政府组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停车矛盾突出的老旧社区、城中村、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场所为重点对象开展摸底调查,掌握需求状况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停车场的供给情况,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片区共享停车利用方案。
将数字赋能作为重要抓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是此次《意见》中最具突破性的举措之一。
《意见》提出,要有序推动广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自用且与办公场所分开管理的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向社会开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开放使用,也可结合实际与周边居民建立长期的共享停车关系;收取的停车费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
相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广州医疗卫生机构、公园绿地、文化广电旅游机构、公共体育场所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国有企业做好自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工作。
道路停车泊位有闲置车位的,各区政府可指导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单位与周边居民建立长期的共享停车关系,不得将道路停车泊位固定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
《意见》将数字赋能作为解决“停车难”的重要抓手。
《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广州泊车”平台的数据接入力度,不断扩大联网规模,实时公布电子收费停车场的泊位使用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引导、泊位共享、地图导航等服务。鼓励停车信息服务经营企业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电子支付等服务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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