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要闻

广东首宗老年人权益保护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胜诉

超千万惩罚性赔偿获法院支持

黄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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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庆 通讯员粤消宣)2025年6月,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在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在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的协助下,针对某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产品的行为,依法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历经一年多的一审、二审,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被告上诉,维持佛山中院的一审判决,支持广东消委会诉讼请求,确认被告需支付赔偿款约1470万元,且要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律师费。

  2024年,广东消委会从佛山市检察院了解到,相关被告通过低价购进食品、保健品及用品,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中老年消费者,由无资质人员假冒专家,刻意夸大病情和产品功效,以虚假视频、现身说法等手段骗取信任,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涉案销售金额约500万元。检察机关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相关当事人犯诈骗罪。鉴于相关侵权行为已构成欺诈情形,严重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深入研究,考虑到该案的典型性、重大性、社会危害性,广东消委会依法向佛山中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

  2025年12月,佛山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广东消委会诉讼请求,被告不服并提起上诉,最终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认定相关被告故意向消费者虚假宣传,诱使消费者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欺诈,判令被告支付赔偿金约1470万元,已确定身份的83名消费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按照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申请退赔,并按执行到位的实际金额按比例分配。其他消费者如认为权益受损,可另行依法提起诉讼。

  本案是广东首宗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现多方面创新突破,胜诉金额创广东消委会公益诉讼历史新高,推动赔偿金真正落到消费者身上,并创新省市协同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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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要闻 A6超千万惩罚性赔偿获法院支持 黄庆2026-10-21 2 2026年10月2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