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要闻

最高法发布最新司法解释

“知假买假”恶意索赔将受规制

本文字数:572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21日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所有购买者均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充分保护普通消费者维权行为的同时,对“知假买假”予以规制。司法解释自8月22日起施行。

  据悉,这份司法解释共19条,对保护普通消费者维权、规制连续购买索赔和反复索赔、惩治违法索赔等作出规定。司法解释明确,对普通消费者应以实际支付价款作为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的基数,对所有购买者均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

  针对在食品药品领域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是假药劣药仍然购买并维权索赔的行为,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规制“知假买假”的规则。对于“知假买假”者恶意高额索赔,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对于“知假买假”者连续购买后索赔,按多次购买相同食品的总数,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对于“知假买假”者连续购买并反复索赔,应当综合考虑保质期、普通消费者通常消费习惯、购买者的购买频次等因素,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

  同时,司法解释规定代购人和小作坊责任,明确代购人如果以代购为业,应当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司法解释还要求准确理解和适用食品安全法规定,既要保护食品安全,又要避免不当加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生产经营者责任。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1999-2011@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大洋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906152
联系我们:81883088总机转各部门
订报咨询电话:81911089
广告咨询电话:81163279
广州日报官方微信
广州日报新花城APP
广州日报要闻 A7“知假买假”恶意索赔将受规制 2024-08-22 2 2024年08月2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