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评论

“共享员工”需法治护航

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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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以来,“共享员工”受到不少招聘企业的青睐,“共享程序员”“共享设计师”“共享财务”成为不少企业的用工新选择。但与此同时,相关争议也不少。有人认为“共享员工”还不如外包,劳动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5月29日《法治日报》)

  共享员工并非新鲜事物,疫情期间就曾作为解决大量员工忙闲不均问题的应急之举,在餐饮、物流等行业中推行,近年来正在被更多行业所采用。作为一种新型用工模式,共享员工通过平台将临时员工与雇主联系起来,既可以满足企业临时性需求,降低人力成本,同时也为求职者提供更灵活的就业机会。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共享经济正日益融入各行各业。共享员工模式的发展前景也被普遍看好。调查显示,已有超过一半的企业表示有意愿在未来几年内尝试使用共享员工模式。但同时,也有人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这种担忧不无道理。作为新兴事物,共享员工与传统的外包、个体户等均有不同,我国目前的劳动法律体系对这一用工模式的规定所涉甚少,在权益保障上确实存在诸多风险。相关部门应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内部劳动纠纷协商解决机制,让共享员工新模式有章可循,更好推动其健康发展。              (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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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4“共享员工”需法治护航 谭敏2024-05-30 2 2024年05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