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评论员 谭敏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打击违规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这是首部从国家层面出台的职称评审监管文件,《办法》将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化评审机构也列入了监管对象。
职称是我国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资待遇、科研资源、上升通道等密切相关,涉及约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如何保证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
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简政放权为人才松绑减负。努力破解职称评审中的“一刀切”、简单化问题,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取消了职称考试中对英语和计算机的要求;动态调整评审专业,将技术经纪、创意设计、新型职业农民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允许一些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有效发挥了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有力激发了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与创造力。
以下放评审权为标志的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在带来动力与活力的同时,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一放了之、一放就乱的苗头。比如,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标准太模糊、流程太烦琐、过程不透明等痛点,让许多人感到困惑和无奈。更有甚者,一些单位甚至出现暗箱操作,让职称评审沦为了一种“人情游戏”。对此,社会对加强职称评审监管呼声日高。2019年,人社部印发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不少地方也出台了一些规定,但从全国层面上看,职称评审监管方面还缺少专门的、具体的、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政策规定,需要从制度层面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
放权不等于撒手,松绑不等于松懈。只有加强监管,让职称评审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更好激发人才活力。作为我国首部职称评审监管的专门文件,《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及时回应了在操作中重点监管谁、怎么监管、发现问题如何惩处等具体问题,对于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打击违规行为、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促进公平公正意义重大。
全过程着力,让监督更有效。只有实行全过程监督,才能保证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办法》着眼于加强职称评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并明确采取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实施监管,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聚焦易发点,让监督更有力。抓住重点难点痛点重拳出击,拳拳到位,监督才能精准高效。《办法》针对职称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聚焦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3类重点人群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2类重点单位进行监管,并明确了对个人或单位违规的处置办法。唯有惩戒利剑高悬,才能让人有所畏惧。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有力的监督。把职称评审的全过程放在阳光下,真正把人才评好、用好、管好,激励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